院前急救部

1.承担兰州地区日常“120”医疗急救工作。

2.承担重要会议、大型社会活动及政府指令性的各种医疗保障工作。

3.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。

4.承担全省急救人员培训教学任务。

5.建立运行规范、标准统一的管理机制。

6.加强医疗急救职业化建设,全面提高急救人员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、人文素质、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。

7.结合急救工作实际,组织开展医学科研工作。

8.加强团队建设,增强凝聚力和协作力。

9.负责中心急救驾驶员急救职业化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驾驶员五项素质(政治思想 业务 心理 身体)。

10.负责驾驶员安全行车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。